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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混混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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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药卖到笑抽了的男孩叫杨良,今年才十六岁。而这次卖药更非纯粹地卖药,而是销赃!

    这厮虽然名字里有“良”,但却是个彻头彻尾无良的混蛋。打架,偷窥隔壁小姑娘洗澡,偷东西之类坏事这货可没少干过。

    没办法,为了生存下去杨良还真必须这副模样。生活在这偏僻卢安城的他们一家本来就贫穷。而杨良的娘亲在他弟弟一出生后难产死了,顿时弟弟也养不下去,让他爹给卖了。祸不单行的是杨良的爹在他十岁的时候也染病去世,这对于一个小孩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为了生存下去,杨良甚至没钱给老爸弄个像样的棺材,仅仅拿一张草席裹着他爹的尸身,草草地用一个土坑给埋了起来。

    没有了大人的依靠杨良只好当起了小混混,不过不知道是否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倒是有些小聪明,用他那狡猾地性格也在卢安城混得开,也不至于饿死街头。

    就在前几天,这厮瞅准了一个机会,和死党合伙偷了宁昭城一个冒险者的草药筐。今天就回来销赃了。偷,是件危险的事,但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年代,销赃却成了一件轻松的工作。而且销赃这事他做过不少,这家伙“自创”了一个生意经出来,看什么人卖什么货,吹得自己的东西天花乱坠,这些都还只是些小技巧,重要的是看准那些想买的人,不想买的便宜些,一旦有呆瓜露出想买的征兆,就报个高价,赚多点。

    这套“生意经”还真是管用,而这厮也曾无耻地表示过:我已经越来越像个商人,哪是什么小贼嘛。就比如今天,还真的有这么傻的冤大头,这还是他第一次碰到。相比起李大头的高兴,他的兴奋程度可一点都不比他少。

    这厮好歹也是卖过几次“止血草”,而他也是瞄着有止血草才偷那冒险者的药筐的。止血草市价就只有八十文钱,但对于10文钱包子当一顿饭的杨良来说这也是个不少的数目。

    而且这次他听说买药的小李子卖了三株“止血草”,八十文卖了一两,而且还非常爽快的交易完了。他当时就留个心眼,才发现小李子的“止血草”有一阵淡淡的血腥味。难道说有血腥味的止血草药效好些?于是当晚他就放了村头那条大黑狗的血,在大缸里熏了几株止血草一晚上。

    没想到还真给他瞎猫碰上死耗子了,这加工过的“止血草”还真的好卖,十一两多的银子啊,这可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同时这厮还无耻地“痛心疾首”起来,早知道就多做几棵止血草,今天这种笨蛋可不常遇到啊。

    杨良这厮还想到:药筐里还有两株没处理的止血草,要不要再来这么一次呢?

    唉,真不知道早已远去的李大头知道这些后,会不会吐血三升呢?

    然而杨良是不知道这些细节的,他现在更关心的是今天的赚的钱有多少可以留在自己的手里。他这个混混可不是一个人混的,因为没有武功还要单枪匹马在卢安城这个鱼龙混杂的城市生活的混混早就死光光了。

    杨良的老大,是个叫马申,人称的“夺命棍”的狠家伙。这个家伙有两狠,

    一是他拼架打斗狠,马申可是个会武功的用棍高手。听人说这家伙可以空手劈断水桶粗的大树,虽然杨良没看到过,但杨良也亲眼目睹过马申耍着大棍将人的脑袋敲爆,一棍下去头就不见了,除了四溅的脑浆血液外,就只剩下脖子身体,杨良可是印象深刻的。还有一次五十多个人的群殴他,马申竟一个人就干掉三十个,这一带的人一听这名字都闻风丧胆,好不威风。

    二是他收保护费狠,在他手下干活的混混个月都要交一大笔保护费,所以杨良平时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但是却从未想过离开。因为马申“丧命棍”的名头镇得住场,基本他看的地盘别的混混是插手不进来的。安全有了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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