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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故人相见路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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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想来,就连躲在深处的熊瞎子也该睡了。

    冯虚双眼直直的盯着东北边的小路,嘴角上扬:“来了。”

    白芷这才抬了头去看,见的那小路上摇摇晃晃的走来一醉鬼。说他是醉鬼,是因为那半里外就能闻到的呛人酒气,也是因为他摇摇晃晃的姿态。

    饶是冯虚这般能忍的人也止不住蹙眉,吩咐白芷道:“点了二皇子的睡穴,莫要被呛死了。”

    白芷哎了一声,就照做了。

    “天河依安江水起,酒仙套,酒半壶,酒酒…”他愣了愣:“后面是什么来着?”

    “酒醉人心,酒随人走。”冯虚喃喃的吟着。

    那人好似这才看到他,拎着酒壶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冯虚不闪不躲,就那般静静的瞧着他,那人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似乎是粘在鼻子下面,说是丑陋倒也谈不上,可是?也没有好看到哪儿去。和冯虚一比,简直连污泥也不如。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一副好嗓子,就是他刚才念的那句,也带着沙哑的磁音,就像是酒醉情人的呢喃。

    江湖人都叫他金嗓子,世人眼中,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江湖说书人,可就是这个相貌平庸的醉鬼,十年前凭着一首小调,引得江南第一花魁娇素娘倾心于他,两人当即结为夫妻,当时盛传已久。

    那时候,冯虚已然开始了流浪的日子,可是听得这话,他不禁笑了笑,看来这个远门的叔父过的不错。

    冯虚只是小时候见过他一次,只那一次,就够他印象深刻。有谁会抓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往酒缸里扔,也就是他这般的酒罐子才做得出来。不过,也多亏了他,冯虚差点腻死在那缸陈年花酿中,也因此,练就了千杯不醉的好本领。

    “你!有点面熟啊。”金嗓子刘墉如是看着他,脑子里好似一团浆糊,这人好生面熟,他是谁?是钱庄催债的?倒不像,是素娘以前的小白脸,岁数也年轻了些,他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要是早个二十年,龙二郎倒是和他有一拼,龙!

    他眼睛倏地睁大,指着冯虚好似活见鬼了一般,往后退了几步,噗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唇上下动着,牙齿也打着颤,好似一句话也不会说了。

    冯虚眸色淡淡的,让他相信自己还活着,确实不是易事,当年那场火烧的太久了,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龙家堡的土地上,寸草不生。

    他不急,他给他时间。

    风声忽然变得急促,从两人身边吹过,又慢了下来,一阵夜风飘过,刘墉忽的仰天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哈哈哈…我顶着这榆木脑壳苟活了十多年,总算是不亏,不愧。”

    这般癫狂的样子让人不禁咂舌,这人还是当年那个口吐玄黄,知晓天下的金嗓子吗?长发散乱,面目不清,只那一双虎瞳大眼格外骇人,他跪了下去,朝着西边磕了两个响头,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

    随即站起身,顾不得拍身上的土,看了看白芷,拉着冯虚就要走,白芷急忙站起身,冯虚拉了拉他的衣袖:“还有些兔子肉下酒。”

    闻言,他突地止住了步子,斜眼眯了冯虚一眼:“混蛋小子,不早说。”

    冯虚冲着白芷点点头,白芷把刚才包好的兔子腿儿拿了出来,这才明白,原来公子竟然料到他会到这儿来,提前就把肉备好了,当真是神了不成?

    那人狼吞虎咽的吃了肉,抹了嘴:“真真是饿坏了我,多少天没有吃的肉星儿了。”

    白芷不禁打量起他的衣着来,半挽的裤脚露出里面乌黑的脚踝,一双布鞋早已破了洞,身上披着的麻布衣服还不知是从哪里扯来的,这身装扮,饶是大街上的乞丐也比他好了不知多少。

    冯虚算得他吃穿紧张,婆媳一死,他便整日流浪,放纵酒色,可未成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叔父慢吃,洛州城的吃食可多的很,白芷。”冯虚如此吩咐着,白芷自然知道他这就是要给钱的意思,翻开包袱,冯虚幽幽的说了句:“要正通的那两张。”

    白芷惊愕,公子竟然是要,把三皇子给的两张千两大票都给了这人吗?心中不舍,本还想着用这钱给公子置办些好衣料,这洛州可不比乡下啊。但是冯虚吩咐了,她不能不从。好在他们还有以往存下的几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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