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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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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陈健接过弓箭一看,弓弦似乎是马尾或者马鬃,的确比麻绳要好。陪葬的那柄石斧不是打孔的,旁边还有一支短矛。

    将短矛捏在手里,重心很好,看起来应该是投矛或者标枪,是骑在马上使用的。

    看了看这个死者,很确定这不是自己种族的人,不论肤色发色,还是下巴上浓密的胡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征。

    陈健的心里不由有点紧张,自己部族的位置现在来看算是个四战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测相差不多,自己的部族应该是东南方某个种群迁徙到西北最远的一支,可能东南方的那些亲族已经有了聚落,但因为老祖母等人迁徙的时间太早,也可能是迁徙途中一些掌管着秘密的族人忽然死亡,导致部族的发展有些畸形。

    这里可能原本是一片无主之地,东南西北的几个族群逐渐扩散到了这里。不管是那个画着红鱼的部族,还是这些异种的游牧,甚至那个已经被游牧消灭到的半地下结构房屋的部族,都不是一个族群。

    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的农耕游牧概念,占据了好地方,自然会农耕,地方不好,想耕也不行。

    但陈健估计再向北一些距离应该就是草原了,否则没法解释这群养马的异种族群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或许只有三四百里的距离,也可能更近。

    也就是说,自己的族群如果就准备定居在草河岸边,那么自己的族群很可能成为对抗将来游牧民族的第一线。

    从农耕出现之时,草原游牧就是最大的敌人,在热兵器出现之前,完全无解。

    诸如移民过去占领之类的办法,并不实际。

    移民过去,用不了多久就会游牧化。

    因为你就算再有民族气节、再有文化向心性,这两种东西不是神,不能让草原荒漠适宜耕种,移民过去的人只能适应游牧的规则。

    喊两句民族大义的口号,就指望迁徙过去的人一心向外扩展,绝不向往温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灵控制器。

    陈健想了一下,在火枪出现前,似乎真没有什么好的制度能够完全遏制。

    号称游牧粉碎机的哥萨克,那也是在火枪列装之后,而且也就是一种变相的府兵制,用服役血税代替赋税。不过问题同样很多,府兵节度有安史之乱,哥萨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说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适应耕种黑土带上,弄出一个半独立的族群,委实没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

    就好比把黄河以北分给一群人,让他们只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纳税,自己退到黄河以南,然后就可以说我的北面没有游牧民族。然而这毫无意义,历史证明在火枪出现之前,他们不会往北打,只会往南打。

    思考了一阵,陈健小声道:“咱们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这里留下脚印了。”

    “我想抢几只他们骑乘的动物。”

    “不行,回去还得在树上走,远处不能留下脚印。”

    “咱们干嘛要怕他们?他们也未必打得过咱们。再说咱们还有城墙。”

    “因为咱们要收麦豆,在麦豆成熟之前,他们不需要打下咱们的村落,只要一把火烧掉,或是偷偷射箭不准我们收割,咱们这几个月就白忙了。带上那串头皮,回去告诉族人。”

    狼皮背着那柄殉葬的弓,拿着那柄适宜投掷的短矛,踩着雪回到了山顶。

    叫上族人,趁着夜晚走了一段路,准备尽快回去。

    夜里休息的时候,陈健琢磨着族人将来的路。

    不仅仅是这一世的问题,而是将来可能的发展。

    理性点想,收获了麦豆之后,带着全族沿着草河迁徙到下游,要是有大江的话,就渡江去南岸。

    把这将来的四战之地让给别的部族,自己埋头在江河的南岸种田发展,吞并那个些自己说着同样语言的族群,发展壮大,等到有机会了再打回来,这是最优的选择。

    感性点想,就是占据这里,挡住那些异种的游牧民,始终让族人处在战争的第一线,向北扩展,将这几百里适宜耕种的河谷地带全都种上地,向南寻找同族结成联盟,向北扩展防御提防游牧,也挡住这群棕发白皮异种的南侵。

    自己的族群就像是一块还未打磨的青石。

    是做长城上的垛口方砖,在凛冽寒风中挡住那些异种的族群?

    还是做宫殿中的石雕砖刻,在柳岸春风中享受歌舞繁华?

    看惯了风华歌舞,真会有心再打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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