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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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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租住的地方是一个大杂院,院内住着十多户人家,大多来自于社会低层,有下岗工人,有农民工,有小商贩。最近院里住进来一男一女,他们没有孩子,只有一只小狗,两个人都不工作,男的基本闭门不出,女的常穿一身睡衣在院里溜狗,院里有人说那男的是黑社会的混混,背后人们也称之为“黑老大”,我虽不能确定此话真假,但内心也稍感紧张,因为我常看到他们家多人聚集,出出进进,神神密密的,有男有女,这些人的模样和举止看起来确实像不走正道的人。每天晚上我和阳阳睡下后,我心里总是很害怕,若进来一个小偷怎么办?当然,我担心的不是钱财,而是阳阳的安全。好在白天有李嫂关照我,才让我感到不是那么孤单。

    有李嫂给我临时看管孩子,我得以正常上班,只是到单位后,工作起来总是心神不宁,总担心孩子跟李嫂不适应,在工作中常出错,不是把材料写错,就是把那一件工作给忘掉。比如一天开季度总结会的事我就给忘了,会开了近半个小时了,我才到达单位。局长在会上当着全局工作人员的面批评了我,我的理由一般都是“孩子哭闹,我走不开身。”。我自从休完产假恢复上班后,迟到是经常的事,一开始听领导训,还觉得很没面子,后来领导训得多了,我也就麻木了,只是厚着脸皮认个错或解释两句了事,领导也只是局限于口头批评我,因为他也不忍心去处分一个婴儿的母亲。但我经常迟到早退的现象在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已经引起非议。我也很想遵守纪律,但就是很难做到,比如,你正要出门上班时,孩子拉下了,你能不收拾干净,给他洗了小屁股再走吗?所以不迟到才怪呢。我知道,年终考核,我是绝对拿不上优秀了。

    我在心里给陆涛留了三天的时间,若三天后他不能把房产证的户主改成陆晨阳,我就把阳阳送回乡下妈妈那里。虽然我知道陆涛一向是听他妈妈的话,也知道婆婆不可能轻易把房主改成陆晨阳,那样的话,做为陆晨阳妈妈的我就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长期居住在她的房子里了,离婚后也照样可以住,这种结果当然是婆婆不想要的。虽然当初她确实把这套房子送给了陆涛,但她绝对不希望儿媳妇在离婚时分得她家一块砖,所以房产证一直没过户到陆涛名下。但我相信陆涛对他儿子的爱,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我相信陆涛为了儿子会争取的。所以我在耐心地等,若我能名正言顺地住进那套房子里是最好,我抱着孩子到处租房子住也不是个长久的事。

    今天是第二天,妈妈打电话听说我辞了保姆后,专程从家里赶来看我和阳阳,但她并没有表示愿意带阳阳回乡下,反而劝我听婆婆的话,带孩子回婆家住。妈妈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我当初选择了陆涛,就安心跟陆涛过吧,何况现在已经有了孩子,再想离婚的事就不理智了。从妈妈的话里我感觉到妈妈并不乐意接受阳阳。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妈妈认为阳阳是陆家的人,应该由陆家负责,她这个当姥姥的平时过来看看可以,若让她长期为一个外姓孩子负责,她不愿意。另外一个原因是,妈妈认为,假如我决意要离婚,还是把孩子给陆涛放下为好,这样我再嫁人就没负担了,否则,那个男人愿意为你抚养你和别人的儿子呢?养一个儿子的负担比养女儿要重,长大了还要为他盖房子娶媳妇,因为这里是中国,不是印度。所以,带儿子离婚的女人,再婚就比较难。但我还是不愿意轻易搬回去,我不能一再妥协,上次不是回去了吗?怎么样?不也是哭着又出来了?

    第三天晚上,陆涛果真又来我的出租屋了,但我没看到写有陆晨阳名字的房产证,我只看到了一张公证书,公证书的主要内容是:陆涛拥有那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父母百年后由他一个人继承。这个公证书的意思就是,陆涛既然拥有了房子的居住权,当然也有权让他的妻子住进去,但显而易见,我若那一天不是他妻子了,我就得立马走人。我把公证书扔给了陆涛,拒绝搬回,婆婆的这种态度,让我无法回去。她显然对我有戒备。

    “我们并没有离婚,现在还是夫妻嘛,既然是夫妻,就应该住在一起的,何况还有孩子,你愿意孩子受罪吗?”陆涛看我还是固执己见,有些烦躁地对我说。

    “我们之间除了还有一张纸外,还有什么?”我冷冷地对陆涛说。

    “有什么?有孩子啊!若不是有阳阳,我会每天来烦你吗?”陆涛怒了,朝我吼起来。

    “好,你可以不来,孩子我一个人会带好的。”我的声音也大起来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总是不舍得对我说句温暖的话,总是让我很心寒。

    “你以为只有你有带孩子的权利吗?别忘了我是阳阳的爸爸,我也有权利照顾他,也有权利和他在一起,这是法律规定的。”陆涛不仅吼叫,还用手指指划划的,情绪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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