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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负面新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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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顿了一下,刘畅继续宣读声明:“对于《中南周末》的态度,我们表示强烈不满!何谓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客观、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我们仍在继续与《中南周末》交涉,不排除运用法律武器为谢本忠同志讨回公道。”

    声明最后再次敦促《中南周末》恪守职业道德,承认报道失实并郑重道歉。

    随后,当事人谢本忠发言,他介绍道:今年3月,村里来了一位姓姚的记者,他说想重点了解一下村里青年外出打工情况。反复追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村里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人出去打工了,是不是十户九空?第二个问题,村里的男人都出去打工了,他们的女人在家里是不是很寂寞?会不会有人乘虚而入?当时,我们回答他,村里出去打工的是不少,但不一定都是男的,也有不少女的,有初中、高中刚毕业的女子,还有些结了婚,有了孩子的也有出去打工的。在我们这里,农村妇女都是讲妇道的,谁要是做了不守妇道的事,是要被村里人看不起的。

    说到最后,谢本忠有些激动起来,大声道:“那个姚记者写的‘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是瞎编哩,我根本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其他干部也不会说这种话。这种话,只有那种最让人看不起的懒汉、无赖才说得出来,因为他懒,他穷,穷得讨不起老婆,只有过嘴瘾!”

    接下来。郧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彬发言,他介绍道:《“留守村”纪事》这篇文章提到了郧南县的飞岭乡,并没有点竹下村的村名,经过我们认真核实,整个飞岭乡只有竹下村来过记者,而且是村支书谢本忠同志负责接待的,这位姚记者还在谢本忠家里吃了餐饭,老谢家里还杀了只正在下蛋的鸡招待他。

    听到这里。有记者笑了。这看似扯“闲篇”,其实却在暗讽那位姚记者不厚道。

    杨彬接着介绍:前几天,县委向竹下村派出了工作组,工作组吃、住都在普通农民家里,一边帮农民干农活,一边深入了解情况。大家普遍反映,无论是谢本忠同志本人,还是村里其他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干部。都为村里的发展做了许多工作,这些党员干部在群众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也要靠种地养活老婆孩子。谢姓人在竹下村是大姓,可以说,村里有一大半人都姓谢,都是他本家亲戚,是他的晚辈,“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这种混账话怎么说得出口呢?吹牛都不是这样吹的,如果吹这样的牛。那等于是在骂自己禽兽不如。

    听到这里,有记者又发出了会心的笑声。

    随后。郧南县公安局长周志彪表示:如果真如《中南周末》所说,郧南县出了这么一位“第一牛支书”,那他已经触犯了刑律,我们希望《中南周末》那位姚记者能提供详细线索,帮助我们为民除害,伸张正义。当然。凭空捏造,诽谤我们的基层干部,那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我们要提醒那位姚记者,提醒《中南周末》,三思而后行。

    接着,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成林表示:鉴于《中南周末》所发表的文章《“留守村”纪事》已经严重损害了郧南县飞岭乡竹下村党支部书记谢本忠同志的名誉,并对他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我们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向受害人谢本忠提供法律援助。日前,我们已经向《中南周末》杂志社和该社记者姚某发出了律师函。

    随后,记者们开始提问。

    来自新华社的记者提问:“如果这次新闻发布会之后,《中南周末》仍然坚持他们的报道是客观真实的,请问郧城市方面会采取什么措施?”

    刘畅答道:“我们的态度是先礼后兵,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本身就是一种应对措施,接下来,我们会视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运用法律武器,为基层干部讨回公道。”

    《武汉早报》的记者向美女律师张琪提问:“你们已经向《中南周末》发出了律师函,你们确信对方收到了吗?有回复吗?能向我们提供你们的律师函吗?”

    张琪回答:“律师函三天前已经通过传真方式发出去了,肯定是收到了。对方还没有回复。至于律师函,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不能提供给媒体。对,我们要尊重双方当事人。”

    另一位《农民报》的记者也“忽略”了律师刘成林,直接向张琪发问:“你们帮谢本忠打官司,收费吗?”

    张琪答道:“纠正一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还不能算是打官司。如果下一步,不得不打这场官司,那也肯定是不收费的。我们郧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手的所有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一切帮助,都是不收费的。”

    立即有记者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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