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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此人此心盼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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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篝火的残迹旁,林慕遥低着头闷声不响。

    秦霜寒拿着钩子拨了拨烧尽的残灰:“京城那么繁华的地界,比这苦寒的西北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男子汉大丈夫衣锦还乡,你不笑也就罢了,做什么哭丧着脸?”

    林慕遥头埋得更深了:“没意思。”

    秦霜寒愕然:“啊?”

    林慕遥又一次强调了一遍:“没意思。”

    秦霜寒皱眉道:“年轻人怎么暮气沉沉的?就你这个样子,莫不是在这地方待得发木了?快快快,快回你自己的地界去吧。看你这着三不着两的样子!”

    林慕遥一抬手,血色落日之下,烈酒从酒壶倾泻入口。待到喝了半天,才用袖子胡乱抹了把嘴:“京城——哼,京城早就不是我的地界了。”

    秦霜寒闻言先是惊讶,又是微微地一阵心虚,想劝慰又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干巴巴地说:“算了吧,难道你还想第二次抗旨?”

    林慕遥怔怔地望着天边残阳:“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秦霜寒无奈地扭过头:“写这首诗的人也不过书生意气罢了,要能安安稳稳地当书生,谁还傻乎乎地带着一百个人,血里来火里去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林慕遥笑笑说:“刚当小兵的时候,挨不过苦的时候不知道骂了多少次写这些诗的人纸上谈兵,他们说的好听,让他们自己从军,放哨站岗沙场冲杀试试?后来逐渐倒也适应了,又觉得他们写的倒也有几分道理。这大开大合的风景,确是男儿心中欢喜的。与其在那京华之中蝇营狗苟,倒不如在这里快意生死,还能为国为民做点贡献。“

    他又喝了一大口酒,呛得咳嗽起来,咳嗽得心胆俱裂一般,才又缓缓地开了口,语气里带着自嘲:“我倒是真想抗旨,可惜我付不起代价。”

    他摇摇手里的酒壶:“第一次抗旨,我的家没了。这次若是再抗旨,我想要的家说不定也没了。大帅你说得对,我要是在这里待一辈子,说不定朗云真得就不想嫁给我了。现在皇上肯把我调回去,于情于理,我还真得得感谢皇恩浩荡呢。”

    秦霜寒不知道什么时候取下了腰间的酒壶,跟他碰了一“杯”:“回去吧,回去当个京城里的提督,再娶了那丫头,过两年生个大胖小子,安安乐乐地过日子。这才是你应该做的事。”

    听着秦霜寒描绘的图景,摸摸贴身带的绣着鸳鸯的荷包,林慕遥眼中全是温柔的憧憬,他淡淡一笑,带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帅,对不住,这次,我又要当逃兵了。”

    秦霜寒正色答道:“林慕遥你听着,在老夫心里,在你西北千千万万的同袍心里,你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从来都不是逃兵!”

    京城的冷府里,潘朗云托着腮看任倚华的笑话。

    任倚华坐在桌子前面犹豫,她本就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听完朗云的话,细细一想也觉得自己这次有点无理取闹,而且这么做,非常有把自己夫君往外推,惹毛了他有可能翻脸不认人的危险,关键是对着那块木头,实在拉不下脸说自己错了。

    她先是提了笔,可是实在无法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出“夫君,我错了,你就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这个意思。磨磨蹭蹭写出“海涵”“昏聩”两个词,怎么看怎么像客套话,干脆揉成了一个纸团儿,扔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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