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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浮华盛世做分手布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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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了两个月,转眼即是阴冷的冬季。

    言回回唯一喜欢这个城市的是这里的黄昏,看不见地平线,却看得见被夕阳泼了一片的华靡的天空。很久以前,她会在这个时候,和陆良笙一起回家,去校门口的点心店里买他们都很喜欢的肉松面包和豆沙包,那是一家门面很小的店,没有现在西点店的干净的落地窗和欧式铁艺。大街小巷都放着大同小异的歌曲,也许是齐秦,也许是林忆莲,偶尔的,也许也会有陆良笙喜欢的张国荣。陆良笙在参加比赛的时候就只会唱《大公鸡》,可是在每天中午习字课的时候,他都会轻轻的哼着粤语歌,只有作为同桌的言回回才听的见。

    他咬字并不是那么标准,可就是在那个时候,言回回爱上了粤语歌,并且从此以后,几乎非粤语歌不唱。

    “你的这个音根本不准好么?”15岁的陆良笙已经完全可以驾驭粤语这种生物,每每听见别人以为唱歌已经很好的言回回唱歌,都会一脸嫌弃的如是说。

    “那你说应该怎么唱呢?”言回回不服气的反问。

    “你自己去听原唱,我都不稀得教你。”话虽然这么说,他还是会耐心的告诉她哪里不对。

    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会一起回家,只是已经不会路过那家点心店了。

    落日还是那么慈悲,包容着所有人的疲惫,它把他们的影子拖的好长好长,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其实言回回很想回到那个年月,对15岁的陆良笙说:“如果可以并肩就好了,如果可以牵手就好了。”

    16岁的夏天的一个不记得日期的黄昏,是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回家。

    她想告诉他,也许他们以后不会再有机会见面了。

    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拜拜。”她说。

    “拜拜。”他笑,夕阳把他的笑容染成了岁月里最绚烂的颜色。

    “等等!”她冲着他的背影喊,他穿着白色的校服和他一向喜欢的淡蓝色牛仔裤,回过头一步一步向她走来,然后在她面前站定问:“怎么了?”

    她笑:“你的物理试卷呢,给我看看,今天不想做了。”

    他从扁扁的书包里拿出来递给她,一脸宠溺:“明天你直接帮我交掉吧。”

    她轻巧的接过:“好。”

    “那我走了。”他跨上山地车一个回身越来越远。

    他不知道,她家其实已经不在这里;他不知道,其实没有明天;他不知道,她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才转身离开;他不知道,她当时只是想要有一样与他有关的东西放在自己的身边。

    言回回不知道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回忆起这样的东西,大概是陆良笙的生日快到了吧。

    1993年,陆良笙8岁的生日,请全班的同学吃奶油蛋糕,言回回因为没有分到一块有樱桃的而默默的难过了好久,只对他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1994年,他请几个要好的同学去他们家过生日,她见到了除了他奶奶的他的其他的家人,她发现她妈妈好漂亮,穿简单的珍珠白的套装,化精致的妆,美丽的不食人间烟火。敏感的言回回在她的眼睛里看见疏离,那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高傲。她送了他一罐自己做的星星,是牛奶的玻璃罐装的。似乎很俗套,似乎是所有礼物中最不值一钱的。

    1995年,他请他们去吃当时非常稀有的麦当劳,一个男生恶作剧把甜筒涂在言回回的辫子上,被陆良笙狠狠的揍了一顿。她始终记得他当时特别霸道的对那个男生说:“这种事情,我可以做,你,或者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1996年,他正好发了水痘,没有过生日。言回回望着空空的课桌,惆怅了好久。最后还是找了个借口,去给他送作业,然后在大肆嘲笑了他的白净的脸变成了红豆糕后,还是小声的对他说:“生日快乐,早日康复!”

    1997年,香港回归了,他们一起在人民广场上看了好盛大的烟火晚会。

    1998年,陆良笙纠集了一大帮人去爬山野营,结果中途下雨了,搞得大家扫兴而归。

    1999年,传说中,这一年是世界的末日,末日前的告白倒是促成了许多的鸳鸯。陆良笙显然是不会相信这种东西的,言回回也只是笑笑:“要死大家一起死啊。”这个生日过的十分没劲,因为正好是期末考试的模拟考。言回回倒是送了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像样点的礼物,言回回用自己第一次发表文章的稿费给他买了一本字帖,他喜欢的张旭的狂草。

    2000年,千禧之年,冯小刚的《没完没了》红遍了大江南北,他生日那天,言回回第一次去了KTV,那时候还叫做卡拉OK的地方,因为人很多,抢来抢去的,所以到最后她都没有唱一首歌,就在最后,大家都准备散伙的时候,他突然把所有的人都叫住,笑道:“今天我想听许美静的《倾城》,你们谁会唱?”“这个是粤语的,明显只有言回回会的。”马上有脑子灵活的哥们说话了。

    然后,言回回在大家的起哄下,唱了这首她最喜欢的《倾城》。那个时候言回回才蓦然发觉,陆良笙的心思,其实真的细腻如尘。

    那是言回回陪陆良笙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后来即使他们再度相遇,陪在他身边的主角也已经换了人。

    街上到处都是过圣诞节的气氛。还好办公室里有足够的暖气,路珵每天中午都会到言回回办公室端着咖啡聊一会儿天,现在他已经成为她在公司比较要好的朋友了。起因是他们都喜欢餐厅无人问津的梅菜扣肉饭。路珵的确是个万人迷,每个女人都企图与他说上一两句话,而他也的确满足了她们这个愿望。然而没有人能与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亦没有任何绯闻。他总是一副阳光无害的样子,可是却没有人能触碰。言回回和陆良笙的事,在公司里没有任何人谈论,这充分的证明了他的人品。

    要是没有陆良笙,她也许会对他心动的。

    不过那只是“要是”。

    当俞姝得知言回回与路珵不可能之后,恨铁不成钢的说了她半个小时,最后言回回说请她吃俞姝最喜欢的烤肉的时候,她才住了嘴。其实言回回很清楚俞姝的好意,她也想过要不要告诉俞姝,关于陆良笙的事,可是要从何说起呢,实在是太久了,久到不能追忆,久到无从回忆。

    “言姐,年会那天你说我穿什么呢,是短的礼服,还是长的礼服呢?”财务部的Andey状似无意的问。

    “随便你啊,你这么年轻靓丽,穿什么都好看的。”言回回尽量让自己的笑容显的真诚。

    “言姐,他们都说你和我们总监比较熟悉,你觉得他会喜欢怎样的呢?”

    “这个嘛,我和他还没有熟到这种地步,充其量只是饭友,所以实在是不知道。”言回回汗颜。原来是为了路珵啊。不要说是路珵,就是陆良笙,她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呀。其实她们做的这些在言回回看起来是非常多余的,因为一个男人根本不会因为你穿了一件他喜欢的衣服而喜欢你,如果他真的是因为这样而喜欢你,那他也会很快不喜欢你的,因为你的衣服又不是只此一件。

    更何况,言回回更加大胆的腹议,男人其实最喜欢的是你什么都不穿。

    当然,这些话永远都只会在言回回的肚子了。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Andey听了这话后,失望之余似乎也是松了口气。

    言回回只是暗自感叹,果然是每个少女都怀春。

    所谓年会,说的洋气点是年会,说的直白点不过就是一帮人坐在一起为了不同的目的胡吃海塞,所有的企业文化到了我们国家通通都能变成饭桌文化。本来嘛,言回回是不能缺席的。

    但是年会那天,12月25号,也就是圣诞节,恰巧是陆良笙的生日。

    言回回衡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陪陆良笙过生日。

    她去到西蒂百货,买下了她好几次路过都觉得穿在陆良笙身上一定比穿在模特身上还要好看的黑色的手工剪裁的羊绒西装外套,是她一个月的工资。又给自己添了件见的了人的行头。回到家,热了一杯纯牛奶,坐在毛茸茸的毯子上,一边喝牛奶,一边给陆良笙打电话。

    “忙不忙?”言回回问。

    “还行,怎么了,千年难得主动给我打电话?”陆良笙的语气里有难掩的笑意。

    “陆总这话的意思是说我这个女朋友做的不称职咯。”

    “亏你还知道你是我女朋友?”陆良笙有意嘲讽。

    “好啦,乖,明天你生日,让我好好补偿补偿你怎么样?”

    “你不是说你们公司年会走不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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