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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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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地方蹲着或者坐在地上吃饭。萝莉养成记[高干]

    易煜和易辉在一起的时候,都是易煜凶悍地抢到食物就跑,易辉傻愣愣地跟着他跑就行,说到这,易煜便嘲笑起易辉小时候跟在自己身边做跟屁虫的阶段,又愣又可爱。

    再然后,易煜走后,不到一年,易辉便也学会了自己抢食物,然后找地儿藏起来蹲着吃了。

    说到这里,易煜忽然沉默了很久,只不停的喝酒,孙母和孙韶看气氛不对,赶紧岔开了话题,易辉也觉出不对劲,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从哪说,他刚刚说自己学会抢食,也不过是看兴头足,随口那么一说,却不知道易煜会这样。

    易煜也不再吃菜了,一个人默默地灌了三瓶酒,才笑得十分难看地看向易辉:“哥后来没回去找你,你恨不恨我?”

    易辉怔怔地回视他,好半晌才闷闷地道:“起先恨,后来又遇到你了,就不恨了。”

    “为什么?”

    易辉闷闷地拿起一旁的酒瓶子,也喝了大半瓶才理所当然地道:“你是我哥。”

    易煜的眼眶因为这句话,忽而就红了,孙母和孙韶一时间也被这氛围弄得鼻头微微发酸,说不出话来。

    气氛沉默了好一会儿,易煜才低声地呢喃:“我也不想的……要不是、要不是……我一定会去接你出来的,就是再苦,我也会带着你的。但是……”

    易煜苦笑,不再往下说,易辉神情微动,却不接话,孙母听着,只悠长地叹了口气。

    孙韶直觉易煜没说清的话里一定藏着什么过往或者隐情,但是到了今天,这些过往或隐情,也只能变成故事,说多了,反而更难受。

    他揉揉鼻子,大声道:“难得一家人团聚,虽然还有一周才过年,但我们这也算是提前过年了!一家团聚,开心快意就成,借机干一杯吧!”

    众人附和,就连一向不沾酒的孙母,也端着纸杯子倒了一点,和众人干了一杯。

    这夜过后,易煜又一声招呼都没打就消失了,这个消失是真的消失,孙韶和易辉连着打了几天电话,不是占线,就是一直没人接。

    两人一度找到贺六那里,只是贺六这里能获得的消息也实在不多,只是,不管怎么说,当年也在江湖上飘过,多少还有点路子,打听到这段时间上面打|黑力度很强,贺六说大概是近了年关的关系,往年都会这样,越近年关,上面各种肃清活动都会加大力度。

    孙韶听了“打|黑”两字,心里忽然一颤,不由想起自己上辈子时的事情,今年一过,明年在西南地区,会有一场有史以来最高强度的打|黑运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拉下马了好几个声名在外的大人物,同时也双规了不少高位者。

    这场活动下来,曾经一度还被当成一种新型模式在全国推广,H市与西南地区就算不是紧邻着的,隔得也不远了,这场活动……

    想到这,孙韶强忍着自己心里不好的感觉,自我安慰着自己,同时,眉头紧蹙,十分想找个时机,最好能将这消息透露给易煜。

    于是,在联系不上易煜的这几天,孙韶反而显得比易辉更忧心匆匆,使得易辉还要反过来不断安慰他,每每这时,看着易辉的脸,孙韶心里便一阵阵地感到难受。想起那晚,易辉说给易煜的那句话“你是我哥”,只一句话,能说的不能说的,都在里面了。

    易煜是易辉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如果,易煜不能在这场肃清活动里安然退身,最难受的,应该是易辉吧。

    想到这儿,孙韶便狠狠抱住易辉的脑袋,催眠一样告诉他,自己会永远陪着他,看到孙韶这翻唱的样子,易辉的安慰也变得苍白了,心里只要一想到易煜,也是时刻焦灼的感觉。

    如此过了几天,就像易煜忽然消失一样,他又忽然出现了,带着他的一帮小弟们,驼了一堆东西,说是年礼,送到了易辉的小公寓门口。[网王]王子的观察笔记

    随后,易煜遣散了自己的小弟们,笑吟吟地走进屋子里:“回来过年。”

    孙韶和易辉都有些呆愣,倒是孙母率先反应过来,一边责备他上次不告而别,一边又说他真铺张浪费,顺便问他这次能呆几天。

    “三五天吧,过年嘛……哪行哪业都要消停几天,给大家过个安生年的。”易煜说得含糊,孙母心里有数,有心想劝,但又知道口头上的话说什么都苍白,最后只在心里悄悄叹气,面上热络着招呼易辉和孙韶把东西收拾进去,然后把客房赶紧收出来。

    “幸好前几天扫尘,我把被子都晒了,不然这被子睡了可不舒服……”孙母习惯性絮絮叨叨。

    孙韶和易辉被她指得团团转,易煜瘫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幕,脸上含笑,眼中宁静,忽然,他朝着孙母喊了一声:“妈!”

    孙母怔了一下,随即跑过去,看着他应道,“哎!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易煜笑着摇头,又静静地看着三人,不再说话。

    孙韶一边和易辉来来回回的从门口搬东西,一边瞄易煜。不由觉得这场景,就像远在外地工作的大哥回家过年,母亲心疼哥哥,自己围着哥哥转,然后将两个小儿子使得团团转。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这一章,相信小伙伴们心里已经有数了,文章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了,唔,目前估计,大概十章左右能正文完结了,看节奏,最多应该不超过十五章吧~保证大哥结局在情理之中,尽量不虐。

    这本完结,我在就实打实写了两年的文了,想想,觉得还真不可思议,居然写了两年的文了,虽然写得都不怎么样,但是吧,我觉得跟第一本比起来,还是能看到一点进步的(不确定的问大家,应该是有的吧……),在写文上吧,虽说没啥追求,但是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总希望能看到进步,能一直前进就觉得不错,你们说呢?

    然后……下一本,目前有几个想法。

    首先,大哥的不另开文了,因为我觉得很多时候,配角的可爱就在于他是配角,戏份不错,有神秘感,也有更多留白的空间给读者去填补,如果是主角了,什么都摊开了写了,也许就不那么可爱了,所以,我们继续让大哥做一个可爱的配角吧,不是有句话叫主角是用来发展剧情的,配角是用来爱的嘛。

    其次,心里有三个故事的雏形。

    第一个故事,一个老实拧巴沉默的好好先生(受),重生到七八十年代(文|革刚结束时),与一个被军一代抛弃的,原配生的,本该属于他的一切,却全部要靠自己重新去抢,以至于养成了狼崽子一样凶狠性子的野男人的故事。

    第二个故事,特种退伍兵哥保镖(攻),意外地实时重生,或者说借尸还魂到一个十七岁少年身上,意外获得好头脑,从此是头脑与四肢都发达。然后遇到一个十六岁,与曾经的自己十分相像的,爹不疼娘不爱,还差点走偏了路的美貌刺猬兽。于是,兵哥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值,和现在拥有的头脑,将他从岔路上一点点掰回来,最后养乖顺了,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唔,这个故事感觉被我说得一点萌点都木有啊,其实我本人倒很想写这个故事,因为可以尝试写攻的视觉,从高中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岁左右,写各种“情”的,然后会比较短吧,控制在二十万字到二十八万字之间,写起来也会轻松一点,内容会很治愈,唔,是治愈哦。)

    第三个故事,现代小男护,为了洗脱自己未来注定做男护的事实,拼死拼活跨专业考研,终于考上了临床。就是一辈子只能呆实验室给猴子开刀,但他还是觉得比男护有面子啊,谁料,天不从人愿,一朝穿到上世纪三十年代末,中国最混乱的时期,只给猴子开过刀的他,走上了抗日救人的道路,唔,CP没想好是同穿一个特种兵(不是作者偏爱这个题材,而是在作者有限的脑容量里,觉得特种兵是一个什么都要学,包括战略指挥一类的人,所以觉得这种人比较适合在那种场合里生存,然后能和小受搭上眼,最后到了文|革的时候,也不会被炮灰!)还是找土著居民。

    以上,是三个不成熟的想法,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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