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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章 墨家侠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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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家之主张每每与儒家相反。以‘兼相爱’反对儒家的‘爱有差异’,以‘交相利’反对儒家的‘罕言利’,以‘非命论’反对儒家的‘天命’论,以‘事鬼神’反对儒家的‘不事鬼神’,以‘节葬’反对儒家的‘厚葬’,以‘非乐’反对儒家的‘礼乐’。墨子的‘非命’、‘非乐’旨在强调人力的作用,不同意儒家的‘亲亲’主张,提倡‘尚贤’,即选拔贤人来治国。认为社会动乱的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爱互利,因此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以缓和冲突。由‘兼爱’发展出‘非攻’,认为攻人之国最为不利,以极端平等之思想反对周秦之贵族政治。”黄承彦继续道。

    雪儿昂首挺胸,英姿飒爽朗声道:“我们墨家义士的八大操守,就是友好交往、恭谦有礼、节用而为、知廉知耻、说忠行义、奋发图强、侠义能任、志勇前行,简而言之,就是友恭节廉,忠强任勇!”

    朗诵到激动处,雪儿脸色潮红,星眸含泪。

    刘禅和在场众人都热泪盈眶,热血沸腾真切地感觉到了‘墨家大侠’、‘国之侠者’那种为国为民、沉雄悲壮、慷慨激昂、当仁不让、一往无前、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和盖世气势,也跟着雪儿反复朗诵:“友恭节廉,忠强任勇!”

    稍加休息,刘禅又问庞德公道:“庞公,请说一下杂家和法家吧。”

    “杂家列于诸子中,是很鲜明的一派,因为它是战国末至汉初兼采各家之学的综合学派,反映了学派融合的趋势和要求。其特点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杂家虽只是集合众说,兼收并蓄,然而通过采集各家言论,贯彻其政治意图和学术主张,所以也可称为一家。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刘安的《淮南鸿烈》为此派的代表作。如今,杂家作为一个组织已不复存在。”庞德公道。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主张富国强兵、郡县制,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以法治国。因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之管仲、子产为先驱。战国初之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之‘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慎到之‘势’即权利和威势、申不害之‘术’即权术和谋略,以及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秦之始皇帝嬴政就是典型的法家信徒,他制法治国,实行军功爵制,秦国大兴,国富兵强,得以横扫六合,一匡天下。”庞德公道。

    他话锋一转,叹道:“然而,秦因法兴,也因法亡。嬴政在全国施行重刑正义的严刑峻法,桓宽《盐铁论·刑德》评日‘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导致秦二世而亡。”

    刘禅皱了皱眉头,想了想道:“庞公所言极有道理。然吾却不敢苟同庞公之见!”

    “啊!”庞德公闻言吃了一惊,然后扬眉笑道:“愿闻其详!”

    刘禅也不客气,缓缓道:“正如您所言秦因法而兴,证明法本无罪,法乃好法。秦之亡,刑严法峻确实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因为在统一之前秦国就是一个法治之国。然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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